功能政策 |
威海综保区作为一个新兴的区域,除了享受管委制定的入区发展的扶持政策之外,还享受一系列国家层面的优惠政策。 (一)税收优惠政策 基建物资、设备、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 境内(指境内区外,下同)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。 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,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征税(经批准或授权的除外)。 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、消费税。 选择性征收关税等经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税收政策。 (二)贸易便利化政策 除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,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,不实行进出口配额、许可证件管理等。 (三)保税监管政策 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。 进口货物入区保税。 区内企业之间保税货物可以自由流转。 (四)外汇政策 进出区(境内区外)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。 (五)自贸区复制推广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。 委托加工。 批次进出、集中申报。 集中汇总纳税制度。 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制度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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